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八项系列便民利民措施,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1、本人名下车辆号牌号码可互换,在北京市登记的同一号牌种类、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可以互换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两辆车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标准照片和号牌到市车管所、车管分所办理。
2、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对已办理互换业务的号牌号码,如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自办理互换业务一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3、保留原号牌号码延期至两年,2019年6月1日后原车注销或转移登记后,保留原号牌号码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2019年6月1日前,启用原号牌号码时限已超过一年但申请时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